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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山好的讨债公司产私生子 为探视权将

来源:未知日期:2023-07-25 15:57 浏览:
在南京工作期间,爱上了一位有家室的中年商人,苏州女孩陈玫为了割舍这段难有结果的感情,决议找个男人嫁掉算了。结婚前夕,她找到该中年商人叙旧,不料随之引发的致使陈玫怀孕,而丈夫的性淡漠又使陈玫婚外生子的事实暴露,婚姻遂以失败告终。 
  该商人经过订立协议破费10万元获得了孩子的抚育权, 
但却了陈玫的探视权。堕入懊悔与痛苦的陈玫为了骨肉团聚,决议拜托律师打这场索子官司。日前,记者在南京天文律师事务所见到了这位不幸的女子。
  少女爱上有妇之夫
  今年29岁的苏州女孩陈玫大专毕业后,便到了南京市白下区一家公司做业务员。因业务关系,她不久就认识了一家服装公司的老总李诤。处事稳健、谈吐诙谐的李诤给陈玫留下了深入的印象,而李诤在给陈玫的手机上也坦言“你的倩影时辰在我眼前环绕”。不久,陈玫和40多岁的李诤成了很的朋友,也有过肌肤之亲。
  由于家住鼓楼区的李诤早有妻室,他们之间的关系,毫无疑问属于婚外恋。 2002年11月,由于公司运营惨淡,陈玫只好辞职。辞职后,陈玫给李诤打了四次电话,请求协助。但据陈玫说,李诤每次接到电话后都推脱说很忙,让她改天再打。陈玫觉得他是避感情,便决议割断这原本就不该有的“畸形感情”,回到苏州父母身边。想到与李诤肯定没有结果,陈玫便决议在老家找个男人结婚,以彻底忘掉李诤。
  结婚前夕产生孽情
  2002年12月,陈玫看上了一个比他大两岁的某大学教员张成,双方打算到第二年春节前后婚礼。间隔婚期1个多月左右,陈玫把本人的“大喜事”通知了南京的好友和同事,同事便约她过来玩,说要结婚了,应该看看老朋友。于是,陈玫决议到“老”走一趟,但这一趟给她带来了一生的后悔。
  临行前,陈玫“莫明其妙”地给李诤打了个电话,李诤晓得她要来南京,便通知她:“这样吧,我先给你订个房间,以免在南京没有个安心的住。”2003年1月17日晚上,陈玫到了南京,当晚她就住进李诤事前为她布置好的酒店。事有蹊跷,晚上12点左右,陈玫刚洗完澡,还未穿衣服,她的房间忽然停电了,乌黑一片,她感到很恐惧。着急之中,陈玫想到给李诤打电话,但李诤只是让她继续找酒店方处理问题。清晨2点,李诤“出于关怀”,忽然来找陈玫。深更半夜,孤男寡女共处一室,想坚持理性也难,他们两人终于发作了性关系。天亮后,陈玫与李诤宁静地分别。此事到此原本就要完毕了,却不知一波未平一波又起。
  未婚先孕险入窘境 
  2003年2月,回到老家的陈玫,发现本人的例假推延了好几天,她忽然产生了一种不祥的预见。她买来了试纸,停止偷偷检验,检验结果让陈玫大吃一惊:她怀孕了!而此时,距婚期只要10来天的时间,假如去医院做人流,势必要被未婚夫发现。陈玫思虑了半天,决议先结婚,以后让他误以为这孩子是他的。
  假如她丈夫是个正常的男人,或许一切都会成为埋藏在心底的机密,可是偏偏祸不单行…… 婚后陈玫发现,丈夫竟是一个有性心理疾病的人,结婚有一段时间了,但丈夫却对夫妻间的事情不感兴味。奈何陈玫屡次努力,但仍未能完成“任务”。 陈玫的肚子一天天的大了起来,在恐惧和懊悔中,事情终于败露了。丈夫晓得这孩子肯定不是他的,脾气变得暴躁,一遇到不顺心的事,就和陈玫吵,愧疚的陈玫只好默默*耐。
  2003年10月17日,陈玫顺利产下一男孩。由于陈玫没有工作,而丈夫对她又不理不睬,堕入窘境的她只好向小孩的亲生父亲李诤求助,希望他能协助一下,但她没有说孩子是他的。
  补偿十万带走儿子
  几个月后,陈玫与丈夫宁静地,她带着孩子投靠父亲。因屡次求助,李诤有点疑心孩子是他的,便请求做亲子审定。2004年7月,陈玫带着孩子与李诤做了DNA检测,结果证明李诤是孩子的亲生父亲。这下,李诤决计要这个孩子了,便与陈玫磋商孩子让他抚育。不久,他们的事让李诤妻子晓得了,由于李诤和妻子只要女儿,他妻子没有什么犹疑,就同意收养这个丈夫因不忠而留下的私生子。
  陈玫再三思索到本人经济情况很差,假如让孩子先在李诤那边,也有利于孩子的生长,于是她容许了李诤的请求。李诤很快起草了协议书,“孩子由李诤抚育,李诤一次性支付10万元补偿陈玫。陈玫若要探视儿子,前三年,每半年只能探视一次;三年后到孩子18岁前,每年只能探视一次;18岁以后,陈玫不能擅自决议探视儿子,除非经李诤同意。每次探视儿子,也只能在远处望,不得近身接触,不得与儿子说话等。李诤若违背本协议,除已支付的10万元不得收回外,还须向陈玫支付违约金10万元。陈玫若违背协议规则,也须支付违约金10万元…… ”,陈玫发现协议书里的条款很苛刻,当时没有同意。
  为了孩子,陈玫痛哭了好长一段时间,后来她想到孩子不论在哪里生活,长大总是要认亲生母亲的。不久后,她终于跟李诤签了协议。协议签下后,李诤很快将10万元给了陈玫。于是,陈玫回了苏州老家,准备找个工作,在老家生活下去。
  探视遭拒诉讼讨子
  但人非草木,陈玫怀念儿子心切,签下协议还不到半年,她真实*耐不了怀念儿子的疼痛之心,便请求李诤让她探视儿子。但是,李诤以未到协议规则的时间为由,回绝了她的请求。可是,她对儿子的怀念一天比一天激烈。她说,那种怀念之痛,就像心脏被刀刮着,真的是生不如死。自从拿到那10万元到如今,她每天都生活在懊悔与痛苦之中。 
  这样折腾了几回,陈玫遂请求讨回儿子,但李诤和其妻子均不同意,双方遂发作了剧烈抵触。2005年6月13日,陈玫为要回儿子的事,专程赶到南京。李诤约她在一家茶室见面,两人未坐定,陈玫就开端请求要回儿子,并提出愿意退回10万元。李诤称:假如要领回儿子,除退回10万元外,还必需把以前寄给儿子的生活费也全部要退回来。固然陈玫生活都无下落,但她还是容许了李诤的条件。可谁知李诤回去后,他妻子就给陈玫打电话,“你就是退回50万元,我们也不愿意把孩子还给你。”在经过屡次的抵触后,陈玫终于想到运用法律来处理问题,遂决议在南京延聘律师打这场索子官司。
  律师以为协议无效
  那么这个抚育协议书在法律上存在哪些问题呢?南京天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佩宝律师向记者引见到,这个协议书在法律上来说,是没有效能的。探视权是指父母后,与子女分居的一方父亲或母亲享有的依照协议或的判决,遵照一定的方式和时间,探望子女的权益。《婚姻法》规则:“后,不直接抚育子女的父或母,有探望子女的权益,另一方有辅佐的义务。行使探视权益的方式、时间由当事人协议;协议不成时,由判决。”不直接抚育的父或母一方,以恰当的方式、适宜的时间探望子女,是行使其依法享有的探望子女权益的法定行为,自然受法律维护。在本案中,李诤在没有经过协商的前提下,双方陈玫探视的时间、次数,是违背法律规则的。同时关于探视的方式,李诤不但不应该停止,反而还要依法停止辅佐。至于协议书的违约条款也是没有法律效能的,由于前面商定的内容属于无效,那么存在于协议内容根底之上的违约条款也是没有法律效能的,因而这个协议书是没有法律效能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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